公司治理

董事會多元化情形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之規定,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等八項能力。

本公司董事之選舉採行候選人提名制度,董事會或股東得依法提名董事候選人,再由股東會選任之。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董事之選任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一、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二、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兩大標準。

采鈺公司之董事會成員皆具本國藉,僅1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本公司亦注重性別平等,於6席董事中女性董事占3席,占比為50%。有關年齡分布情形,其中2名董事年齡介於51-60歲之間,3名董事之年齡則介於61-70 歲之間,並有1名董事年齡為71歲以上,性別及年齡分布情形屬均衡。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如下表所示:

董事成員性別分布比率

董事成員年齡分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