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ESG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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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公司治理

8.1.1 董事會結構與運作

本公司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治理單位,指導公司策略、監督管理階層、對公司及股東會負責。

公司治理制度之各項作業與安排,應確保董事會依照法令、公司章程之規定或股東會決議行使職權。依「采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規範,本公司設董事五至七人,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之。

本屆共計7名董事(2023年股東會增選一席獨立董事),為維持董事會之獨立性,本公司有4席獨立董事,占全體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每位獨立董事均符合「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中有關獨立性規範,且董事間均無配偶、二親等以內之親屬關係,符合證券交易法第26條之3第3及第4項規定。於董事會下依法設置「審計委員會」與「薪資報酬委員會」,均訂有組織規程據以執行職務。

本公司2023年第八屆董事會召開4次,董事平均出席率為100%。

本公司董事長職位,專責營運判斷、經營管理、危機處理、國際市場觀、根據市場變化,展現領導與決策能力,不斷調整公司的經營方向,確立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確保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等營運規畫,並向董事會負責,全面組織實施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和規定,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各項指標,並將實施情況向董事會匯報。

另設有總經理職位,主持公司業務行銷、研發、生產製造等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監督執行業務。兩者相輔相成,落實分層負責,提升整體經營效率。

本公司董事長暨執行長關欣先生雖在原總經理 2022 年 8 月 31 日退休後兼任總經理,惟公司章程中已明定董事長及總經理之授權及職責,且除董事長外,其餘 6 位董事皆未任職於公司,亦即本公司董事會成員中過半數董事並未兼任本公司員工或經理人,且半數以上之董事為獨立董事,能獨立、公正監督經營管理階層,具實質獨立性,各功能性委員會成員並由獨立董事擔任,就各重要議題進行充分討論後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落實公司治理精神,展現整體營運績效,董事會與管理階層之間具備充分之獨立性。

本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提高公司治理績效,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其主要職能包括:簽證會計師之選(解)任及獨立性與績效、財務報告之允當表達、管控公司存在或潛在之風險、監督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等。審計委員會每季定期召開會議,於其職權範圍內,得邀請管理階層、內部稽核人員、公司聘任之會計師或其他人列席會議並提供相關資訊,內部稽核主管就年度內部稽核計畫及內部控制制度缺失檢討,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報告,作成紀錄,追蹤及落實改善,並提董事會報告;簽證會計師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亦會報告當季財務報表查核或審閱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2023 年與內部稽核主管開會 4 次;與會計師開會溝通 4 次,整體而言,采鈺公司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會計師間溝通順暢。

為讓董事及高階經理人勇於任事,執行業務時能無後顧之憂,采鈺公司亦為董事、高階經理人投保責任保險。

8.1.2 董事會多元化情形

采鈺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董事選舉辦法」之規定,董事會成員應普遍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營運判斷、會計及財務分析、經營管理、危機處理、產業知識、國際市場觀、領導能力及決策等八項能力。

 

註:董事會多元化情形說明,請參閱112 年股東會年報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二、董事、監察人、總經理、副總經理、協理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

 

本公司之董事會成員皆具本國藉,僅 1 名具員工身份之董事。本公司亦注重性別平等,於 7 席董事中女性董事占 3 席,占比為 43%。有關年齡分布情形,其中 3 名董事年齡介於 51-60 歲之間,3 名董事之年齡則介於 61-70 歲之間,並有 1 名董事年齡為71 歲以上,性別及年齡分布情形屬均衡。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如下表所示:

註:女性董事百分比 =( 當年底女性董事人數 / 當年底董事人數 )*100%;男性董事百分比 =( 當年底男性董事人數 / 當年底董事人數 )*100%,採四捨五入方式計算。

董事成員性別分布比率

董事成員年齡分布情形

8.1.3 董事會效能與績效評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會績效評估制度,於2021年6月22日通過「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以提升本公司董事會功能,強化運作效率。評估範圍包括整體董事會、個別董事成員及功能性委員會之績效評估。評估之方式則包括董事會內部自評、董事成員自評、同儕評估、委任外部專業機構、專家或其他適當方式進行績效評估。內部董事會績效評估每年執行一次;外部董事會績效評估宜至少每三年由外部專業獨立機構或外部專家學者團隊執行一次。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於次一年度第一季結束前完成。董事會績效評估執行情形及評估結果每年提報第一季董事會,作為訂定其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或於遴選或提名董事時之參考依據。

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依「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已於2024年1月間完成全部董事自評作業,回收有效問卷共18份,包括董事會績效評估、董事成員績效評估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如下:

 

全體董事會績效評估註:

全體董事會績效具體評分,請參閱采鈺公司官網 / 公司治理 / 董事會績效評估

 

由各董事針對「全體董事會效能」進行評估,分為五個評估面向,各面向平均得分落在4.86〜4.93分區間,總平均分數為4.88分,在各面向上,較去年度得分均有提升,顯示整體董事會運作情形良好。本年度新增董事會針對ESG參與及執行情形之指標,董事自評得分為4.71分,將持續提升董事會參與本公司永續發展之相關議題。

 

董事成員績效評估

由個別董事進行自我檢視、評估,分為六個評估面向,落在4.93〜5分區間,總平均分數為4.96分,顯示個別董事對於其職責之掌握及對董事會之參與等均屬優良。

 

註:個別董事成員績效具體評分請參閱112年股東會年報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由獨立董事進行自我檢視、評估,分為五個評估面向,各面向平均得分落在4.88〜5分區間,總平均分數為4.97分,顯示獨立董事對於審計委員會或薪資報酬委員會不同的職責認知及其決策品質等均屬優異。

註:功能性委員會績效具體評分請參閱112年股東會年報 / 參、公司治理報告 / 四、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為強化董事職能以提升監督品質並掌握公司治理、永續發展等重要趨勢,采鈺公司不定期通知董事參加相關單位舉辦之專業知識進修課程,內容涵蓋企業永續、AI人工智慧、稅務治理、資訊安全等。2023年全體董事已達成法定進修時數,符合「上市上櫃公司董事、監察人進修推行要點」之規定,相關進修情形如下:

8.1.4 利益衝突

采鈺公司經由諸多程序避免利益衝突。除董事或經理人為自己或他人從事屬於本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時,應根據法令之要求事先分別取得股東會或董事會核准外,每一位董事及經理人必須完成年度關係人交易聲明,並於審計委員會報告結果。此外,本公司依循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嚴謹的報告要求,揭露關係人交易於財務報告中

8.1.5 董事暨經理人薪酬政策

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薪資報酬依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規定,由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評估並訂定之,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評估及薪資報酬應參考同業通常水準支給情形,並考量與個人表現、公司經營績效及未來風險之關連合理性訂定之。未來搭配董事在年度 ESG 面向績效評估之執行,再導入董事薪酬與 ESG 績效連結之制度。

 

經理人的薪酬包括固定薪資與以績效表現為基礎的浮動薪資,績效表現除了財務相關指標外,亦包括 ESG 相關如能源管理 (如節電度數)、水資源 (如製程用水回收率)、廢棄物管理 (如廢棄化學品回收率) 等環境面目標;資訊安全 (如資安意外件數)、創新管理 (如專利數)、客戶服務與管理 (如客戶滿意度) 等經濟面目標;人才吸引與留任 (如離職率)、環境安全衛生 (如工安意外件數) 等社會面指標。

 

依本公司章程規定,本公司分派盈餘前,應提撥所分派期間獲利不高於 2% 作為董事酬勞,及不低於 1% 作為員工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預先保留彌補數額。員工酬勞由董事會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之決議行之,並報告股東會。提撥後,嗣餘盈餘應併同累積未分配盈餘,由董事會擬具盈餘分派議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分派股東股息紅利。

 

董事之酬金、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酬金、分派員工酬勞之經理人姓名及分派情形,可參閱本公司年報。

 

退職退休金皆依法提繳,與其他員工無異。本公司目前尚未將 ESG 績效與高階經理人的個人薪酬連結,惟公司會持續關注此議題,同時參考標竿企業案例,待內部 ESG 推行成熟後再行研議相關評估辦法。

8.1.6 公司治理具體成果

采鈺公司於 2021 年第三季董事會任命法務主管兼任公司治理主管,隨即成立跨部門公司治理小組,由各部門指派經理級以上人員參加,每月例行召開會議,檢討各小組達成公司治理評鑑指標之狀況。2023 年為第一年正式參與公司治理評鑑,達到上市公司排名前 6%-20% 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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